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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 1 月起
我省 4 市试行体育消费补贴政策
●将在石家庄、张家口、承德、沧州 4 市试行体育消费补贴政策
● 4 个试点城市首批参与消费券发放的运动场馆共 77 家
12 月 26 日,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北省实施体育消费补贴政策媒体吹风会上获悉,2019 年 1 月开始,我省将在石家庄、张家口、承德、沧州 4 市试行体育消费补贴政策,面向广大健身群众发放体育消费券。
体育消费补贴的形式为电子消费券,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线上发放。从 2019 年 1 月开始,4 个试点城市的健身群众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或手机 APP,在 " 惠美体育 " 平台上领取电子消费券,同时可以进行预订购买运动服务产品和选择场馆等操作,然后在有效时间内到预订场馆进行体育健身活动。4 个试点城市首批参与消费券发放的运动场馆共 77 家,其中石家庄 31 家、张家口 23 家、沧州 14 家、承德 9 家,其中包含冰雪体育场馆 15 家,场馆名单即将向社会公示。
目前设计的消费券面值共有 15 元、20 元、30 元、50 元、80 元、100 元、200 元、300 元、400 元、500 元十种。消费券实行每周限量发放,每个消费者每周各种面值的消费券合计能够领取三张,并且每种面值限领一张。每次消费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不可累计使用。每个消费者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 2000 元。体育消费补贴发放遵循公平公开、消费引导、先领先得、专款专用原则,即采取开放性发放消费券的形式,消费者领取后配比一定比例的现金到场馆消费,消费补贴资金直接划转场馆,同时引入第三方监管机制,确保群众受惠、场馆受益、资金安全。消费券领取后如超过 7 天(日历日)未使用,将自动作废,补贴资金进入下一个发放周期。(记者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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