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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赖 " 不还钱,除了司法拘留外,公诉机关可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依法可判处刑罚,另外,债权人本人也可提起诉讼追究欠债人的刑事责任。11 月 29 日上午,记者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白皮书获悉,今年以来,通过申请人 " 自诉 " 的方式,追究 " 老赖 " 刑事责任的越来越多,成为破解 " 执行难 " 的有力举措。
[ 案例 ] 被拘仍不还钱一追刑责慌了
2016 年 2 月,董某某、陈某某因急需用钱向彭某某借款 32 万元,但一直未偿还,彭某某在多次索要未果的情况下,向长丰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董某某、陈某某偿还彭某某借款本金 32 万元及利息。
生效后,董某某、陈某某未履行判决义务,彭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向董某某、陈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如实报告财产状况并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但两人对法院的执行通知置之不理,法院在掌握其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线索后依法对其司法拘留。
司法拘留期满后,董某某、陈某某仍拒不执行,彭某某向长丰县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两人怕被判刑主动与彭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部分履行了执行义务,彭某某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此事得到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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