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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康迪、国新赶在新政前夕获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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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 17:30: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 月 8 日
康迪电动车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迪)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正式获得年产 5 万辆纯电动乘用车项目核准。就在同一天,江苏国新新能源乘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年产 7 万辆碳纤维轻量化纯电动乘用车项目也正式获得了核准。


在外界看来,这颗 " 双黄蛋 " 的产生,似乎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在停止核准近 20 月后的一次 " 松绑 ",而且极有可能也是最后一次 " 松绑 "。因为自 1 月 10 日起,也就是在今天《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汽车整车和其他投资项目均从汽车投资核准事项变成由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实施备案管理。
事实上,这两个项目并不是由国家发改委直接核准的,而是由江苏省发改委核准的。核准时间卡在了 1 月 8 日,也就是《规定》正式生效的前两天。据了解,早在 2017 年 5 月,康迪与国新新能源的股东公司暨江苏奥新新能源汽车公司的纯电动乘用车项目已走完了国家发改委的评审程序,但尚未获得核准。此后,发改委就全面暂停了核准工作。因此,此次两家公司获得核准,更像是国家发改委的一次 " 补录 "。
康迪、国新是谁?
康迪与国新为何能够在规定正式实施的前两日获得发改委的特别 " 补录 "?这两家企业有何来历?
据公开资料显示:


康迪电动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由吉利控股集团与康迪科技集团共同组建,双方各持 50% 股权,主要从事纯电动汽车的投资、研发、生产、销售等相关业务。目前,康迪旗下已上市的乘用车产品包括全球鹰 K17、全球鹰 K12 等。


而坐落于江苏盐城的国新新能源,则是由江苏奥新新能源汽车公司和盐城国投集团共同投资成立的。据悉,江苏奥新是一家拥有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的省属高新技术企业,具备整车控制系统、整车集成、整车驱动系统、电池管理系统、碳纤维车身、轻量化及新材料等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
可见,无论是康迪还是国新,其背后的投资方、股东早已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打下了一定的基础,而这些基础的资源、技术积累,对于两家公司入局新能源汽车行业而言,都有极大的帮助。
新规实施 造车门槛并未降低
在康迪与国新获得核准后,外界除了对于这两家公司的来历背景尤为关注外,对其获得核准的时间点也引发了广泛的讨论。有业内人士认为,赶在规定正式前两天拿到核准,能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两家公司的造车进度。因为根据《规定》显示,虽然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的核准将由地方备案管理,但投资项目所需要满足的条件并不低。


其中,新建独立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含现有汽车企业跨乘用车、商用车类别建设纯电动汽车生产能力)所在省份,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上两个年度汽车产能利用率均高于同产品类别行业平均水平;
2、现有新建独立同产品类别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均已建成且年产量达到建设规模。
单就这两大条件来看,目前,位于江苏省的前途汽车、车和家汽车、拜腾汽车等纯电动汽车企业,是无法助力江苏省在短时期内另外新建独立纯电动汽车项目的。因此,赶在规定实施前落实核准,对于江苏省和两家企业自身而言,都是非常有利的助推。
与此同时,对于新造车企业而言,能够获得发改委的审核只是迈入造车门槛的第一步,在获得发改委核准后,造车企业的产品还需要受到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 " 的准入。这意味着,虽然发改委的核准权力已下放到地方,但工信部对于新建企业的约束效应仍然存在,且要求依然严格。
2018 年 12 月工信部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据悉,新《办法》将于 2019 年 6 月 1 日正式施行。记者了解到,与现行的准入管理办法相比,新《办法》对汽车行业的管理更为更灵活、更高效、更开放,也更严格。这意味着,虽然从表面上看起来,《规定》发布,将为新造车企业获得 " 双资质 " 提供不少便利,但认真研究其中的细则便会发现,其实根据《规定》的要求,新造车企业入局汽车行业的门槛其实是显著提升的。
《规定》来袭 对新造车企业入局影响深远


长久以来,新建汽车企业的核准问题,一直是备受行业关注的大事。而《规定》的正式实施,则让行业内实施多年的汽车投资项目核准事项转变为了地方备案管理。这个重大的变化,其实隐藏了两层深意:
首先,体现了政府管理思路的重大变革,让汽车行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开放氛围。同时,《规定》中明确显示,按照 " 谁投资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 " 的原则,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督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汽车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
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认为投资管理权限下放到地方,但并非简单的权利下放,而是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这是很好的责任和权利统一模式,有效的加强了监管,制衡了地方政府的投资的冲动。
"


" 这是政府职能下放的重要举措,以往各地的汽车项目必须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而产业投资新政中明确放权给地方政府,地方备案管理,国家监管、问责。" 有行业专家表示," 以前中央审批项目,地方政府与企业联系在一起谋资质,地方保护的现象比较严重。随着管理权的下放,地方政府成为管理者,要统筹管理省内汽车项目,职责完全变了。"
此外,有业内人士分析,随着地方政府职能上的变化,未来汽车项目的 " 准生证 " 不会再像现在这般值钱,渐渐地市场将在汽车产业资源配置中起更加决定性作用。
文:韩忠楠   编辑:蔺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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