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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监察委刘惠某主任做枉法者保护伞,政治错误(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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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14 11:29: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安徽省纪委监察委主任刘惠在媒体称:坚持“三严三实”推深做实“严强转”专项行动

刘惠指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有顽固性、隐蔽性,是目前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坚持“三严三实”,围绕“十戒十做”,深化“三查三问”,推深做实“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确保党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刘惠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整合力量,创新机制,压实责任,构建基层纪检监察协同作战新模式,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有效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但滑稽的是:安徽省监察委以及刘惠主任被实名举报到了中纪委监察委! 举报人实名认证为周靖国,媒体评论员。 举报人涉案劳动官司。

举报人称:实名举报已经有中纪委盖章签收!举报信称安徽省监察委员会貌似违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十四条和三十五条之规定。监察委员会主任是刘惠。

而较早前有媒体呼吁安徽省委书记李锦斌“ 不要做枉法者的保护伞。”同时,这封举报信喧嚣各大论坛。

举报信罗列了9名安徽省法院、检察院刘继业、罗胜等人的枉法事实,并清楚对应枉法条款。

尽管如此,实名举报举报却遭遇了安徽省监察委的推诿搪塞。当事者无奈,举报到了中央纪委监察委!

监察委员会2018年成立,同时中央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纲纪严明,职责明确。而刘惠主任也公开强调:确保中央部署重大决策贯彻落实到位!

但事实看来,刘惠主任并没有落实中央决策,不仅架空了《监察法》,同时严重违反了中央规定。成了枉法者的保护伞!

一边痛批官僚主义,一边被群众举报到中央纪委监察委,岂不是成了中央点名的“ 两面人”?“ 灯下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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