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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今日起,武汉实施买房新政,附最全房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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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6 09:00: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武汉发布
好消息来了!武汉刚需买房新政,今日起正式实施!
14 日从武汉市房管局获悉,为配合房源比例扩大工作,武汉市对刚需无房家庭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操作规程进行了修订,正式发布了相应细则:


政策内容
15 日起,武汉市备案均价 20000 元 / 平方米以内、面积 140 平方米以下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刚需家庭优先选房房源比例将不低于 80%,白沙洲、四新等重点区域比例则将提高至 100%。
具体来看,对于预售备案价低于 20000 元 / 平方米 ( 不含 20000 元 / 平方米 ) 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开发商应将上述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户型建筑面积低于 140 平方米 ( 不含 140 平方米 ) 的准售房源,采取公证摇号方式随机选取不少于 80% 的比例 ( 含 80% ) 纳入优先选房范围。其中,江岸区后湖片区、汉阳区四新片区、洪山区白沙洲片区、东湖高新区光谷东片区、东西湖区常青片区、蔡甸区等 6 个热点区域,按 100% 的比例纳入优先选房范围。
时间节点上,操作细则中指出,在 2018 年 11 月 15 日前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按原规则执行 ; 在 2018 年 11 月 15 日及以后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按新规执行。


从操作过程来看,将先后通过购房登记、住房查询、信息公示、公证摇号、优先选房、信息锁定、资格核查等环节。其中,意向购房人在收到家庭住房情况查询结果后有异议的,应在信息公示期间内申请异议复查,市房产信息中心受理后将在 48 小时内反馈复查处理意见。
此外,细则也对违规行为作出了明确:如果开发企业违规,房管部门将责令限期整改 ; 拒不整改的,对其信用扣分并计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直至采取停止商品房销售网签等管控措施。同时,如果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资料或存在恶意干扰公证摇号销售行为的,将取消其本次优先选房资格,所选房屋不予办理网签备案手续,且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称,此次进一步提高刚需无房家庭优先选房房源比例,是武汉市做好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的举措,将合理引导住房需求、稳定市场预期。截至 10 月底,全市已有 235 个商品住房项目纳入刚需优先选房范围,刚需优先选房总套数 33421 套,总建筑面积约 332.91 万平方米。(长江云)
附:100% 刚需房源表
据不完全整理,刚需房源比例 100% 的 6 个片区内,共有 38 个楼盘在未来两个月有开盘计划。其中,江岸区后湖片区 6 盘、汉阳区四新片区 4 盘、东湖高新区光谷东片区 4 盘、洪山区白沙洲片区 11 盘、东西湖区常青片区 6 盘、蔡甸区 7 盘。
江岸区后湖片区 6 盘
星河 2049,预计 11 月首次开盘,推 1、4 号楼,户型 88-170 平精装房。
首地云梦台,均价 15000 元 / 平,预计 11 月开盘,推 10、12、15、16 号楼,户型 114、120、140 平毛坯房源,前期毛坯均价 15000 元 / 平。
二七星城,预计近期推出建面约 83 平米、94 平 2 房房源。
仁恒公园世纪,将推 1、2 号楼,建筑面积约 120、133 平房源。
汉口派,预计 11 月首次开盘,推出 1、2 号楼建面约 60-90 平精装房。
华宇旭辉星空,预计近期推出 28-140㎡公寓。


汉阳区四新片区
兴华御水澜湾,均价 13000 元 / 平,将推出 3、6、11 号楼 115-197 平毛坯房源。
保和墨水湾,将加推 8 号楼 88-128 平毛坯房源。
中核时代广场,将加推 B 地块 5 栋住宅,前期毛坯房源均价 12000 元 / 平。
洪山区白沙洲片区
正商金域世家,预计 11 月初开盘,首开 13、14、16、17 号楼,主推 124 平精装修户型。
东原启城,预计 11 月底开盘,推出 3、6 号楼约 348 套房源,95、108、125、144 平户型。
鄂旅投书院世家,预计 11 月开盘,加推二期高层 A6 号、A7 号楼,建面约 87、104、125 平房源,均价 11500 元 / 平 ( 含 2000 元 / 平精装 ) 。
旭辉华宇江悦府,预计 11 月底加推 4 栋楼,面积价格待定,上期开盘均价约 13000 元 / 平,含 2500 元 / 平的精装修。
爱家名校华城,均价 9500 元 / 平,预计 11 月加推新房源,户型面积约 90、112、136 平毛坯。
翰林尚苑,均价 16000 元 / 平,预计 11 月加推建面 13、14 号楼,102-125 平精装房源。
新力城,均价 13000 元 / 平,预计 11 月加推 1、2、4、5 号楼,91 平、117 平、132 平共 672 套房,上一期均价 13000 元 / 平,含 2500 元 / 平的精装修。
旭辉江山境,预计 2018 年年底首开 2、3 号楼,主推建面约 125、143、175㎡精装修房源。
保利上城,预计 11 月加推 16-18 号楼,主推建面约 77-140 平户型。
楚天都市沁园,预计 11 月底开盘推出高层 108 平和 127 平房源,前期毛坯均价 11500 元 / 平。
万科云城 ,预计 12 月推出 1、5、6 号楼,首开 118-167 平房源。
东湖高新区光谷东片区
联投水乡小镇,均价 16000 元 / 平,预计 11 月加推建面约 111-137 平米房源。
光谷 188 国际社区,均价 17000 元 / 平含,预计 12 月底推出 107-160 平房源。
光和创谷,预计 11 月开盘,主推建面约 48-78 平 LOFT。
当代云谷,均价 16300 元 / 平,预计 12 月开盘,加推 3 号楼,建面约 103、118 平精装房源。
东西湖区常青片区
恒大常青花园,预计 11 月开盘,推出 20 号楼建面约 81、106、124 平带装修房源,均价 15800 元 / 平,含 2500 元 / 平的精装修。
美联奥林匹克花园 6 期,预计年底开盘,加推 54 号楼建面约 96-135 平精装房源,上期开盘均价 16000 元 / 平,含 2500 元 / 平装修。
越秀逸府,预计 11 月开盘,推出户型建面约 91、120、137 平米,周边含精装均价约 16000 元 / 平。
金地北辰阅风华,预计 11 月 13、14 日开盘,推出建面约 125-141 平两梯两户精装小高层
地铁时代常青城,预计 2018 年下半年加推二期新房源,前期 2016 年销售均价 10500 元 / 平。
梦想特区宏图里,预计 11 月开盘,加推 5 号楼,上期含精装均价约 14000 元 / 平,含 2500 元 / 平的精装修。
蔡甸区
世茂龙湾,均价 8700 元 /㎡,预计 11 月加推 9、10 号楼 106-123 平带装修房源,均价 8700 元 / 平,包含 2000 元 / 平装修费用。
金地中法仟佰汇,预计 11 月中下旬加推 108、140、170 户型,均价约 8800 元 / 平,含装修 2000 元 / 平。
中建锦绣双城,预计 11 月首次开盘,推出 4 号楼和 5 号楼 107-128 平带装修房源,开盘价格为预计为 9000 元 / 平(含 2000 元 / 平精装修)。
三和剑桥城,均价 8300 元 / 平,预计年底加推,具体时间和房源待定。
光华御江湾,均价 9000 元 / 平,预计 2018 年下半年开盘,预计均价 9000 元 / 平米,包含精装标准 2000 元 / 平米,推出 1#、2#、3# 建面 86-133 平精装房源。
海山幸福湾,均价 4500 元 / 平,预计 2018 年下半年加推第三期 12#-16#,具体加推时间和户型待定。
中国核建锦城,均价 6500 元 / 平,预计 2018 年下半年加推三期,主推建面约 100、120、145、160 平平层房源。
武汉市刚需无房家庭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优先选房操作规程 ( 试行 )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工作,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切实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合理引导住房消费,努力满足我市刚需人群首次购房需求 , 结合我市实际 , 现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适用对象
意向购房家庭满足以下条件可优先选购 1 套新建商品住房:
( 一 ) 在我市无自有住房 ;
( 二 ) 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 ;
( 三 ) 自本次购房之日起前 3 年内在我市无住房交易记录。
二、房源范围
我市符合以下标准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纳入优先购房范围:
( 一 ) 预售备案均价低于 20000 元 / 平方米 ( 不含 20000 元 / 平方米 ) 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 ;
( 二 ) 开发企业应将上述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户型建筑面积低于 140 平方米 ( 不含 140 平方米 ) 的准售房源,采取公证摇号方式随机选取不少于 80% 的比例 ( 含 80% ) 纳入优先选房范围。其中,江岸区后湖片区、汉阳区四新片区、洪山区白沙洲片区、东湖高新区光谷东片区、东西湖区常青片区、蔡甸区等热点区域,按 100% 的比例纳入优先选房范围。
三、操作程序
( 一 ) 购房登记。开发企业受理购房意向登记时应主动向意向购房人宣传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刚需人群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优先选房政策,并在登记销售现场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开发企业应合理控制房屋销售登记规模,受理意向购房登记时间不少于 48 小时。
( 二 ) 住房查询。开发企业受理购房登记后,应及时与意向购房人共同通过 " 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系统 " 申请家庭住房情况查询。市房产信息中心应于 4 个工作日内反馈查询结果。开发企业应及时向意向购房人告知查询结果,并确定优先选房人员名单。
( 三 ) 信息公示。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应通过销售现场、网络等途径公示以下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 48 小时:
1. 商品房销售方案 ;
2. 优先选房人员名单 ;
3. 公证摇号的方案与说明 ;
4. 其他按规定应公示的内容。
( 四 ) 公证摇号。开发企业首次公开销售新建商品住房时,应对优先选购房源与优先选房顺序进行摇号,摇号结果应当场予以公示,并由公证机构作全程现场监督公证。
( 五 ) 优先选房。开发企业依据公示的结果有序组织意向购房人按摇号顺序选房。优先选房后,剩余房源由开发企业自主决定销售方式并纳入准售房源统一面向社会公开销售。
( 六 ) 信息锁定。开发企业公开销售后 3 日内,应及时通过 " 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系统 " 将购房人信息与选定房源关联,系统显示为 " 已锁定 " 状态,并通过武汉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对外公示。
( 七 ) 资格核查。开发企业应同时上传《购房人清册》及相关资料申请购房资格核查。各区房管部门负责购房资格核查,对不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购房人应及时反馈给开发企业和购房人,无异议后解除选定房源 " 锁定 " 状态,并重新纳入项目准售房源统一面向社会公开销售。
四、异议处理。 意向购房人在收到家庭住房情况查询结果后有异议的,应在信息公示期间内向市房产信息中心申请异议复查,市房产信息中心受理后应于 48 小时内反馈复查处理意见。
五、资料保存。 开发企业应配合公证机构完备商品房销售方案、《购房人清册》、公证排序结果、依序选房结果等资料台账备查。
六、违规查处。 房管部门应加强对开发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违反本规程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 ; 拒不整改的,对其信用扣分并计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直至采取停止商品房销售网签等管控措施。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资料或存在恶意干扰公证摇号销售行为的,取消其本次优先选房资格,所选房屋不予办理网签备案手续,且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七、本规程自 2018 年 11 月 15 日起执行,有效期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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