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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东莞在内的15个试点城市,试点非营运小汽车迁入迁出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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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7 06:18: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作为一名异地车车主
日常办理业务都有哪些痛点、难点?
不少网友经常吐槽的
要属 " 最痛 " 莫过于
异地车辆转出、转入的问题
告诉大家
不用愁啦!
9 月 1 日起
包括东莞在内的 15 个城市试点实施
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转籍工作
对试点城市间的转籍车辆
申请人可直接到转入地车管所办理
不必再到转出地车管所
验车、提取纸质档案
更方便更快捷!


15 个试点城市
9 月 1 日起,在东莞、广州、深圳、中山、南京、苏州、泰州、杭州、宁波、嘉兴、南昌、上饶、南宁、柳州、重庆 15 个城市的机动车所有人因住所迁出或迁入车管所管辖区域为上述试点城市的机动车变更登记业务可直接在迁入地办理,不用再到迁出地车管所申请。


市交警支队表示,这是根据公安部在全国交通管理 " 放管服 " 改革新措施,东莞交警开展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转籍档案资料电子化转递试点工作,东莞与其他 14 个试点城市之间可实现一地办理迁入迁出手续。


以前的办理流程:
车主在车辆所在地车管所办理验车、迁出业务,然后将车辆档案带到迁入所在地,再在迁入所在地办理车辆验车、迁入业务。
9 月 1 日起简化流程后:
车主只需要前往迁入所在地办理车辆验车、迁入业务即可。


注意事项
一、迁入和迁出的两地,必须是试点的 15 个城市,其中一个不是都不可使用该便民措施。
二、如果迁入地有特殊限制的,则不得迁入。(如东莞现阶段禁止国五以下排放标准的车辆迁入)
三、该措施只限本人车辆迁出迁入,过户迁出迁入不在该简化措施范畴内。
来源: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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