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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报器是特种车辆遇到紧急情况提醒其它车辆避让时才可以使用的,普通车辆严禁私自安装使用。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依法处以罚款。
肥东县梁园镇的 90 后小伙子孙某,为了在朋友面前炫耀、装酷,违规给自己的私家车安装了警报器。12 月 2 日晚,孙某驾驶私家车与朋友一起前往肥东县城时,一路拉开汽车警报器 " 炫耀 ",此举险些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孙某最终被肥东交警依法予以处罚。
12 月 2 日 21 时许,肥东县公安局 110 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在肥东包公像往合蚌路方向,一辆黑色丰田轿车拉着警报,突如其来的警报声,差点导致自己摔伤。指挥中心详细询问了车辆车型和车牌后,立即指令交管大队以及辖区新城派出所巡逻警力赶往现场。
民警沿着合蚌路快速到达现场却未发现嫌疑车辆,附近也没有类似警报的声音。
于是,民警根据指挥中心提供的嫌疑车辆车型、车牌以及行驶方向,沿合蚌路、石塘路巡逻、走访,在石塘路路口,发现疑似嫌疑车辆黑色丰田轿车,民警遂挥手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民警现场检查,发现车上装有警报器,该车为私人车辆,不具备特有设备安装条件。因涉嫌非法安装警报器,民警依法将当事人传唤至派出所。
同时,指挥中心立即通知交管大队赶往新城派出所处理此事。面对交警的询问,驾驶员孙某表示,安装警报器是为了好玩、装酷、在朋友面前有面子,警报器一响,路上车辆、行人都会让路,既有气势又方便通行。其因法律意识淡薄,根本没有意识到这是违法行为。交警告知孙某非法安装警报器属于违法行为,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交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法治教育后,依法对该车的警报器予以强制拆除和收缴,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 500 元的处罚。
经过此事,孙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不会再有违法行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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