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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住房租赁财政奖补明日起开始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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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1 07:50: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人民网合肥 1 月 31 日电 ( 汪瑞华 ) 1 月 31 日,人民网安徽频道记者从合肥市房管局获悉,合肥市住房租赁财政奖补资金申报工作将于明天正式开始。
根据申报条件要求,市辖区内出租自筹住房的租赁企业、提供住房租赁经纪服务的企业、自行出租自有住房给他人自住的个人,其住房租赁合同需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在租赁监管平台备案,且住房出租行为已依法纳税。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及个人可于 2019 年 2 月 1 日— 2019 年 2 月 28 日登录平台,填写并上传相关信息和材料,申请奖补。
按照规定,出租自筹住房的租赁企业,当年累计出租面积达到 3000 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年奖励 10 元。补助按照每年在租赁监管平台出租备案的面积进行计算,租赁合同备案时间不满一年的,按月折算。
提供住房租赁经纪服务的企业,当年累计出租面积达到 3000 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年奖励 1 元。补助按照每年在租赁监管平台出租备案的面积进行计算,租赁合同备案时间不满一年的,按月折算。
对自行出租自有住房给他人自住的个人,按照出租面积每平方米每年奖励 12 元。补助按照每年在租赁监管平台出租备案的面积进行计算,租赁合同备案时间不满一年的,按月折算。
值得关注的是,以上奖补政策,同一套住房不重复享受。
此次奖补资金经审核通过后,将在合肥市房产局官网 ( http://hffd.hefei.gov.cn/ ) 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及时拨付奖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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