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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合肥市物价局公布了《合肥市价格失信行为等级认定实施细则》、《合肥市价格严重失信黑名单认定管理办法》,并首次公布价格信用等级认定结果。在 2017-2018 年度的价格信用等级认定中,百大、商之都等 25 家企业被认定为 " 诚信 ",安徽三联学院、合肥国祯置业、合肥翔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 19 家企业被认定为 " 一般失信 "。
根据《实施细则》,经营者的价格失信行为按照严重程度从低到高划分为 3 个等级,分别是一般失信行为、较重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
经营者的价格失信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执行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价格政策方面的失信行为。主要包括: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行为;违反明码标价的行为;拒绝按照规定提供监督检查、成本监审(调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不严格执行或者拒绝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审批政策的行为等 9 种情况。
一旦被认定列入价格严重失信 " 黑名单 ",价格主管部门可以依法采取提请有关部门取消优惠政策或者财政资金补贴、提请有关部门将严重失信行为记入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有直接责任人员的个人信用记录等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
价格主管部门还会向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服务机构、金融机构、公共服务机构等开放黑名单数据库信息,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和机构对列入黑名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
据了解,价格严重失信黑名单发布 1 年以上,黑名单主体认为其通过履行相关义务价格违法行为已整改到位、失信行为已得到纠正,可向认定部门提出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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